为进一步规范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完善农村经济事务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管理水平,根据2018年10月25日县委实施乡镇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经济事务审查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五华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经济事务审查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将《五华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经济事务审查制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公众可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出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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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