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阿谢
留言日期:
2020-05-26
主题: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咨询
内容:
你好,我们家父辈(由于早年在供销社工作,当时已农转非),在98年的时候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本村的原供销社店铺和住房,请问是不是可以在这次的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并登记确权?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一户”或者“一个家庭”是如何定义的?我父辈是一个家庭,如今我也成年结婚生子,是不是又是独立一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5-26
答复时间:
2020-05-26
答复单位:
梅州市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提问的问题,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2020年3月26日《五华县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并发布总登记通告,对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开展权籍调查,房屋面积测绘,登记发证。你父辈在98年时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原供销社店铺和住房属于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不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以不在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范畴,可以通过补办出让、转让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独立户主。

  如有不详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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