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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19-00061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1-11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19〕215号 发布日期: 2019-11-11
字号:
华府办函〔2019〕215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合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五华县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17日全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湖南湘潭“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江苏无锡“10·10”高架桥侧翻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路治超工作,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超限超载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治超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以“保护路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题,全力遏制车辆超限超载、撒漏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我县公路桥梁安全、运行畅通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思想麻痹大意、工作懈怠、消极应付的厌战情绪,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厉整治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和水泥、石材、河砂等重点货物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超限超载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学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兆祥(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患鑫(县公安局政委)

  邹志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由各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朝阳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执法方式

  采取路面执法巡查和源头执法检查两种方式。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百吨王”和超限率达50%以上的严重超限运输车辆。

  (二)重点整治205国道经龙川段驶入我县境内及238省道经我县安流、棉洋往揭西段行驶的大吨位超限运输车辆。

  (三)重点整治群众反映较强烈超限车辆行驶路段。

  (四)重点整治货运源头企业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等违反《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行为及违法堆场。

  六、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测;依据交通运输部门开具的称重检测和卸货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对无牌无证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恢复原状,并进行处罚。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开具称重磅单和卸货单;监督经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卸货转运至消除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超限车辆进行货物源头倒查处罚,对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交警移交的货物源头企业不履行源头治超责任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具体负责对县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堆场的整治。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监管县内的石场、矿场等货运源头单位履行源头治超职责的情况,并牵头负责整治县内非法堆场。

  (四)县水务局:负责加强监管县内的河道范围等货运源头单位履行源头治超职责的情况,并具体负责对河堤范围非法堆场的整治。

  (五)县林业局:负责对林地范围违法堆场的查处工作。

  (六)县公路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堆场的整治。

  (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监管县内的搅拌站等货运源头单位履行源头治超职责情况。

  (八)县科工商务局:负责加强监管县内的水泥厂等货运源头单位履行源头治超职责情况。

  (九)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不具备相关行政许可)的石场、砂场、搅拌站、堆场等货运源头的整治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路面路警联合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交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严格执行联合执法工作流程。三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

  (二)加强源头治理,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査分类,对新增易发生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源头报请县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走访约谈源头单位,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责任。二是推进远程监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科工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搅拌站、大型砂石料场、大型建筑工地、水泥厂等4类源头单位,分期分批实施远程监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矿山企业实施远程视频监控),今年底前落实对其中的30%实施远程监控,进一步提升对源头单位的监管效率。三是加大对货运源头企业的执法检查。从大企业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抓起,交通运输部门执法入员要不定期深入到货运源头企业实地检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严格履行源头治超责任,坚决从货运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行为。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措施。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并记分,卸货合格后才放行。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把此次治超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违规撒漏的危害性和有关治超政策法规,同时加大对严重违法案件的曝光率,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维护稳定,确保安全。在治超执法过程中,如出现车辆集结冲卡、堵塞交通、聚众闹事和黑社会性质威胁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警并报上级领导,同时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化解矛盾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汇总数据,认真总结。行动结束后,对查处的案件数全面进行汇总,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便不断提高联合治超工作水平。

  联系人:李影敏,联系电话:4432719,电子邮箱:whjtzfj@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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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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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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