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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770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02-28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项目安排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函〔2014〕34号 发布日期: 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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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府函〔2014〕34号

五华县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项目安排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确保按时完成2014年十件民生实事中关于“粤东西北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0%的目标任务”,根据市、县主要领导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30号)上的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2014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任务分解

截至2013年底,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6个(其中2013年增加46个),威胁人口1万多人,潜在经济损失15000多万元,遵循先急后缓,搬迁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的要求,结合各镇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现将有关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详见附表1)。

二、工作安排

1.各镇组织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实施方案(含配套资金落实方案,4月底前完成)。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和治理工程项目施工(10月底前完成)。

3.组织项目竣工验收(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切实将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上工作日程,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优先将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与土地开发复垦,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等有关工作结合起来,千方百计调动一切力量,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加强用地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加快办理涉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保障项目用地需要。

(四)加强监督检查

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搬迁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安全。各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超额完成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应给予通报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地质灾害搬迁和治理项目,对于过去已经开工但尚未竣工的项目,应集中人力财力,抓紧开展施工,力争在今年完成竣工验收;对于施工条件好、搬迁治理难度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倒排工期,确保当年实施,当年完工。

(二)各镇人民政府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完成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任务实施方案(含配套资金安排方案)报送县国土资源局(详见附表2)。

 

附表:1. 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项目情况表

2.五华县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项目配套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