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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8-19
标  题: 五华县2011—2015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规划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1-08-19
字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华府办〔201152


关于印发五华县20112015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20112015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规划》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五华县20112015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新五华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为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突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免疫规划两个重点,做好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各项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实现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科学发展,增进人民健康,服务“绿色经济崛起,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十二五”规划》、《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所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策略和《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县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和镇卫生院100%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成功应对了甲型H1N1 流感和手足口病等突发传染病疫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开展了4周岁以下糖丸疫苗和14周岁以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15岁以下儿童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继续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20092010年连续二年保持无麻疹疫情,其它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顺利完成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试点工作。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疾控事业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县财政将逐步加大对疾控事业的投入,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展疾控事业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二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做好疾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心人民健康。加强疾控工作,加快疾控事业发展将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三是随着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疾控机构的公益性将进一步得到体现和回归,医改将成为我们推动疾控工作的有力抓手。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实践,突破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卫生事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县疾控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其它地区,难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疾控工作发展不平衡,在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疾控中心与慢病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非均等化现象较为严重。二是多重疾病负担带来严峻挑战。传统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生活方式疾病、生态环境疾病、伤害等对人群健康造成明显危害,而且多重疾病负担的挑战将长期存在。三是目前疾控机构公益性得不到保障,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仍依靠业务创收维持,政府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疾控工作的开展。四是疾控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农村基层疾控人才缺乏。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改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重预防”,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逐步均等化,促进公众健康与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把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政府主导,协调发展。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协调发展。

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积极探索符合县情、适应实际的管理模式,加强行业管理,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循工作实际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确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与策略。

四、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进一步健全疾控体系,推行绩效考核,显著提升疾控综合服务能力。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疾控服务网络,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健全疾病监测网络,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验能力,有效控制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主要指标

1、疾控体系建设。

指标1: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要求,继续改善疾控机构的房屋建设,B 类仪器设备配置率达到85%以上;应开展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到90%以上。

指标2:全县疾控机构人员总数达到每千人口0.20 人,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

指标3:县级和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指标4: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率达到60%以上。

2、传染病防制工作。

指标5: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250/10 万以下。

指标6:维持艾滋病低流行态势。

指标7: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9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指标8:遏制狂犬病、手足口病疫情上升的趋势。

3、免疫规划。

指标9:以村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指标10: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指标112012年基本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全县麻疹发病率<1/100万)。

指标12:乙肝发病率进一步下降,全人群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6%以下,5 岁以下人群表面抗原携带率低于1%

4、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指标13: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地氟病区保持控制达标水平。

指标142015 年底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指标15:以镇为单位,人群土源性线虫感染率降到5%以下,肝吸虫感染率降到8%以下。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指标16:在2010 年基础上,人均食盐摄入量下降15%

指标17:人群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达到3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到40%,血糖控制率达到35%

指标18: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到全县50%以上镇。

指标1990%以上在校儿童青少年接受营养干预措施,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控制在35%以下。

指标20:居民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12 岁儿童恒牙龋齿患病率控制在25%以下;中老年牙周健康率达到20%

指标21:以镇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建设率达9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0%,其中规范管理率达到80%

指标22:报告死亡率不低于总人口的2‰,全人群死因监测数据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疾控机构基础建设。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疾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和规范管理。

2、加强疾控机构管理。推进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将性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纳入常态管理,促进疾控服务均等化、提升疾控水平。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县疾控中心在基层卫生疾控技术优势,建立指导团队,积极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3、加快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整合资源,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疾控工作信息化进程,进一步健全疾病监测网络和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报告网络,依托省级综合卫生信息平台和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病等信息的互联共享,提升全县疾控系统服务和管理水平。

4、加强疾控队伍人才建设。继续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逐步建立进修交流培养机制,打造一支作风好、技术精、水平高的疾控人才队伍。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疾控人才队伍素质。加强疾病工作人文建设。

(二)切实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

扩大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利用能力,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种重大传染病的疫情和流行趋势,为疾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报告,规范处置和救治措施。全面落实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可及性。将性病、丙肝与艾滋病防治有机结合,加强梅毒、丙肝等性传播疾病的实验室检测和规范化诊疗,提高早期发现率。继续建立和完善性病监测网络,开展性病高危人群干预和母婴梅毒控制项目,切实降低淋病、梅毒发病率。继续落实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强化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水平,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规范治疗管理工作;扩展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和治疗工作,加快结核菌/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服务的可及性。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有效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推进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率。

(三)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单位管理,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规范应急免疫,妥善处置暴发疫情。维持无脊灰状态,巩固麻疹强化免疫成果,实现2012 年基本消除麻疹目标。继续做好乙肝查漏补种项目,有效降低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提高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一地建卡,异地接种”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管理,在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逐步实现疫苗电子监管。

(四)稳步推进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坚持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碘缺乏病综合措施,规范食盐加碘工作,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做好地氟病区饮用水和病情的监测工作,实现消除饮水型氟中毒。做好输入性疟疾的防控,开展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加强肝吸虫病防治,降低重点地区的人群的肝吸虫感染率。加强土源性和食源性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消除疟疾防治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管理。

进一步强化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职能,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切实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的管理纳入其绩效考核的内容,推动和实施医改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镇级疾控工作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推广患者自我管理模式,促进规范治疗和管理。继续做好肿瘤登记、肿瘤早诊早治项目,开展居民营养状况、慢性非传染病和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提高死因监测质量,形成综合监测系统。推进儿童伤害预防和控制工作。继续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牙防工作网络,提高基层口腔疾病防治和干预水平。继续完成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工作,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到2015 年,所有镇建立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和社区管理率。加强精神疾病预防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提高基层精神卫生专、兼职人员的服务能力。

六、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疾控工作是各级政府管理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由卫生、财政、教育、公安、计生、交通、宣传、物价、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构,将疾控事业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范畴,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疾控发展规划的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镇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协调机构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研究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定工作规划,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坚持疾控机构的公益性质,加大投入,保障疾控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建立稳定的疾控经费保障机制。推动疾控机构参公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资金绩效评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疾控人才培养,提高行政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提高疾控机构人员整体素质。

(四)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疾控信息化建设。逐步整合疾控机构信息资源,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疾控信息平台,并与省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及市级区域卫生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疾控工作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五)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疾控事业。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预防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环境改造和人们行为危险因素的控制、干预,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病率,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六)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疾控机构基本职责,全面开展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绩效管理,健全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要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对规划发展目标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掌握阶段性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