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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724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1-15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
文  号: 华府〔2015〕57号 发布日期: 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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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府〔2015〕57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27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办〔201469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目前,县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等7个县直部门的《五华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已编制完成,并经2015年   12月   18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五华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1532项,其中县发展改革局189项,县科工商务管理局184 项,县民政局161项,县财政局210项,县交通运输局218项,县农业局321项,县林业局249项。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主动认真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尚未编制权责清单的,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抓紧落实;已编制权责清单的,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图,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县政府其他部门的权责清单,县政府将陆续公布。各镇、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县编办反映。  

  

附件下载》》》五华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zip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5  12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