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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1-31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土壤污染防治2018—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函〔2019〕19号 发布日期: 2019-02-01
字号:
华府函〔2019〕19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土壤污染

防治2018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土壤污染防治2018—2019年工作方案》已经201912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9131

 

 

 

 

 

五华县土壤污染防治20182019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进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协助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市农业部门完成全部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和制备,农用地详查数据分析评价、调查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及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的任务。(县农业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卫计局参与)

(二)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2018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风险筛查与核实,协助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的第三方合作单位开展我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的信息采集、土壤监测点位落实及采样工作等,完成我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度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局等参与)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三)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在列入梅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企业现状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结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确定并公布五华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五华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按实际变化情况每年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配合市级环保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的土壤进行监测(县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牵头)。

(四)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全面落实《梅州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通过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确保2018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7%2019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县环境保护局、科工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参与)

(五)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2019年底前,大幅度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调查和整治。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堆存场所的监管,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压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县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科工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参与)

(六)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列入我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的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需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应急预案并有序组织实施,拆除过程中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县环境保护、科工商务管理局备案。(县环境保护局、科工商务牵头)

(七)严格控制农业污染。重点以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为抓手,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动项目区农户科学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2018年、2019年年底前主要农作物肥料和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38%39%以上。加快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种植业子项目。(县农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八)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梅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推进工作。落实规模化养殖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大力推动种养循环发展,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县畜牧兽医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参与)

(九)减少生活垃圾污染。加大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2018年,基本建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构建规范化、专业化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完整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农村保洁全覆盖。2019年底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24个镇级填埋场整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县住建局、城综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十)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配合省、市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前期研究工作。(县农业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参与)

四、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十一)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县环境保护负责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环境保护会同县科工商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基于本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的关闭搬迁企业,进一步核实补充关闭搬迁企业情况,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县环境保护局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督促其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2019年底前建立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科工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参与)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报市生态环境、住建、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五华县人民政府参与)

(十二)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于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必须按要求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等,否则不得入库储备。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通过规划调整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住建局参与)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十三)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本行政区域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根据全市农产品产地重金属调查结果,对需要采取治理与修复工程措施的受污染耕地,县农业局要制定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六、保障措施

(十四)构建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项重点任务的县级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各牵头部门要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报送至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十五)统筹资金使用,确保任务落实。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土壤改良试点等重点项目,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要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形成运维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参与)

(十六)强化科研引导,提升科技水平。鼓励并引导我县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有关污染防治等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情况,配合加大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各类科技展会,强化技术交流以,助力引进土壤污染风险监管测预警、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开发和风险管控策略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县科工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参与)

(十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对超标排入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镇、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粮食局、县科工商务局等参与)

 

附件:五华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五华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

1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制造

2

广东恒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矿采选

3

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

4

五华县立信印染有限公司

印染行业

5

广东万山土壤修复技术有限公司

其它肥料制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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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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