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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五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0-03-3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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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公开遴选2020年五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1.培育任务:2020年五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33人,培育资金为40万元。

  2.培育要求:培训时间为6天以上或48个学时以上。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7.要按照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课程,有专人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提供给项目县组织验收。

  8.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9.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参与遴选本年的培训任务;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参与遴选2020年的培训任务。

  三、申报材料要求

  欢迎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申请书、资质证明、法人证书、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2020年五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其他佐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公告——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和签订培训合同。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56号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杨培珍13826628559、李剑 13923079729)



  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