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五华县河东镇妙妙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河东镇格雅美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长曦艺苑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华城镇安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五华县河东镇简博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横陂镇新启航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五华县河东镇龙凤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桐学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水寨镇星学园课外培训有限公司、五华县水寨镇思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奥园教学点)、五华县水寨镇阳阳艺术培训中心、五华县华阳镇华体跆拳道培训中心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办学的申请,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认为符合申报办学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申请办学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借机诽谤他人,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五华县教育局教育股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345号
联系电话:0753-4432680
附:12所申请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主要信息
五华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
12所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主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