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五华县中英文实验学校原法定代表人邓剑鹏同志变更为曾汉杰同志,同意五华县华城镇华福幼儿园原法定代表人周丽萍同志变更为庞涌峰同志。五华县中英文实验学校及五华县华城镇华福幼儿园向我局提交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经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认为符合申报变更法定代表人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五华县中英文实验学校及五华县华城镇华福幼儿园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借机诽谤他人,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五华县教育局教育股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345号
联系电话:0753-4432680
五华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