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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全县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听证公告
时间:2021-02-09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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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以来,我县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华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全县范围内禁放各类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将该项工作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关于全县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听证,听证内容包括禁放时间、禁放区域、禁放类别、禁放行为等内容。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地点:五华县党政大楼五楼1号会议室。

  听证会时间:2021年2月18日下午4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听证对象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上午10时。

  2.报名地点:五华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温舜初;联系电话:07534422133

  3.听证对象:

  (1)五华县各镇人大主席,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选派代表

  (2)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烟花爆竹销售户代表、律师。

  (3)以个人身份或其他组织推选的我县范围内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四、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4.申请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申请书




  五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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