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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召开涉林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协作座谈会
时间:2020-08-12 来源:县检察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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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落实《梅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近日,五华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涉林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协作座谈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宙和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以及县林业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彭宙对近年来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的毁林刑事案件生态修复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摆了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会上,双方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森林法》和执行好双方会签的《关于涉林案件中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协作的实施办法》细节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并达成了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依法行政,将生态修复、损害赔偿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监督、打击、保护修复无缝衔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守护我县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