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坚决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守护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阵地。
一、强力执行“1110制度”
以严格落实“1110”制度为抓手,与辖区15家活禽经营户签订《活禽经营承诺书》《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及时将上级疫情防控公告张贴到每家活禽经营店门口显眼位置,向经营者、消费群众发放防控宣传知识2000份,耐心传达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要求,全面提高活禽经营者疫情防控风险意识,督促其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1110”制度的紧急通知》发放到每一户活禽经营户,要求活禽经营者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清洁消毒,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月15日必须全部休市,每天必须做到过夜零存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联合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检查“1110”制度落实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执行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势督查市场价格
检查商超、药店、母婴店、食杂店近300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61份,张贴《粮油充足温馨提示》54张,发放《关于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2份,提醒和告诫经营户规范价格行为,不得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督促经营户每天做好经营场所消毒,要求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做好劝导顾客戴口罩入内并测体温工作,语音循环播放“劝导顾客佩戴口罩入店内,并在购物后尽快离场”宣传语。至目前,周江镇未发生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群众的“菜篮子”得到有效保证。
严格规范药店经营
检查药店及卫生站83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20份,要求所有药品需明码标价,涉及防疫相关用品、药品不得哄抬物价;张贴“购买感冒发烧、喉咙肿痛药品需实名登记”公告,督促药店做好顾客购买感冒发烧、喉咙肿痛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工作并按时上报。
清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检查餐饮店32家次,到餐饮单位张贴“禁止经营野生动物”警示标语15份,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2份,发放《广东省餐饮服务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引》35份,要求餐饮单位不得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承办聚集性餐饮活动,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经检查,全镇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发现有野生动物相关的广告牌,菜单里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字眼。
做好复产复工备案登记
加大进销货环节人员等信息排查登记力度
加大摸排力度,扩大统计面,减少摸排盲点,对辖区内70余家经营单位发放《进(送)货人员情况登记表》,督促圩镇和农村市场主体经营者做好送货人员的信息登记,对经营者发过来的《进(送)货人员情况登记表》178份,进行登记汇总上报。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做好农贸市场卫生清洁消毒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氛围。在市场经营主体门口处张贴“进店需戴口罩”提示147份,张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防控第2号51张,张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防控第3号60张,张贴《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二)》资料113份,发放《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15份,发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资料124份,发放《冬春季谨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资料146份,发放《五华县个私协会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297份,利用辖区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处,规范商家LED疫情宣传播放时间,制作横幅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