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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时间:2020-10-28 来源:县人大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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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上午,我县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伯锦主持会议,副主任李伟华、曾冬云、李永浩、李清昌、温志清、张少凡等2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发改、审计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和县检察院关于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工作情况报告,评议了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情况,通过了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的报告。

  会议指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稳重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产业和项目建设,狠抓民生福祉改善。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让群众更满意。要站好位置、当好角色、履好职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并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及举行宪法宣誓。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宋学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叶汝强、县法院院长张晓辉、县检察院检察长温汉珍、县政府办主任陈群添以及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列席本次会议。

  附: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70号)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

  决定:

  任命李政江为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李国昌为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张祝平为五华县司法局局长;

  任命刘锐锋为五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赖勤的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旭伦的五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

  任命廖炯龙为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