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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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府〔2019〕10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现将《五华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财政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95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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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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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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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到2019年底,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底,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省市级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合内容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1.归并涉农资金专项。参照省、市的归并设置,建立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详见附件1),将县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融入到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生态林业建设、农业救灾应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大类,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统筹使用省市县资金,并明确每类资金牵头部门,实行动态调整。(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2.明确任务清单。在清理整合涉农资金的基础上,由县级统筹实施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根据省、市编制的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施差异化管理并细化到县级,约束性任务需进行考核,指导性任务不作为考核硬性指标。县政府统筹上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结合自有财力安排的涉农资金,按任务清单实施项目建设。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县级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3.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按照专项目录分类,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积极配合省市定期评估各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重点涉农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充分应用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评级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1.通过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规划引领和工作指导。按照上级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2.以专项资金为载体,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按照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实现一类专项资金由一个部门牵头。县财政部门会同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呈报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3.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为载体,试点集中投入资金。根据市级《实施方案》,五华县列入市级试点集中投入资金试点县之一。我县结合县情农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统筹集中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领域,推动全县乡村振兴战备统筹实施。一是将多个部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二是县级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做实做细县级项目库。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等相关规定,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实施过程中,未入库的项目可以先及时补充入库,然后再安排使用,并对项目库内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实做细涉农资金项目库,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级业务部门中长期规划及县委、县政府在三农领域投入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科学合理谋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做实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提前入库储备项目,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紧密衔接。(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明确资金使用方式。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分类整体下达的资金后,应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报告。在县级领导小组统筹下,根据上级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并综合考虑本级自有财力安排的涉农资金、市级资金和中央财政资金等,在优先完成中央和省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再结合本级用于农口的预算资金及项目储备情况,在县级项目库中排序优选,分配指导性任务资金(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县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三)规范县级审批程序。县各涉农部门按照任务清单提出资金需求,报财政部门汇总拟定资金分配方案、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再呈报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后,县财政部门将资金分配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具体流程图详见附件3)。(县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到位情况。截至4月底,我县共收到4笔省、市

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共51403.33万元,分别是:一是省级237862万元,分别是:粤财农〔201831429367万元、粤财农〔2019668495万元;二是市级下达2笔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13541.33万元,分别是:梅市财农〔20191711343.28万元(生态林业建设类)、梅市财农〔2019322198.05万元(农业产业发展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按照任务性质划分,对省、市下达的4笔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约束性任务有26285.61万元,指导性任务有25117.72万元,合计共51403.33万元。

(二)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合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分类整体下达的资金和初步任务清单后,在县级领导小组统筹下,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分三批次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具体为:

1.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第一批)。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先完成中央和省的约束性任务,在与县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等单位商议的基础上,制订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经县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明确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并下达约束性任务资金24262.56万元和指导性任务资金41万元,合计24303.56万元。

2.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第二批)。根据省、市分类整体下达的资金和初步任务清单,结合省、市、县部门中长期规划,制订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资金安排情况、任务完成计划、具体项目及绩效目标等,经县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下达约束性任务资金2023.05万元和指导性任务资金14953万元,合计16976.05万元。

3.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第三批)。围绕县委、县政府在涉农领域投入的县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及工作实际,对需统筹整合涉农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县级统筹建设的其他涉农项目,列出项目内容和资金需求报财政,汇总形成需求总额,再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下达县级统筹整合资金10123.72万元,用于县本级投资的涉农项目,加快资金使用。

(三)后续到位资金安排计划。我县将根据上级分类整合下达的资金后,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报告,在县级领导小组统筹下,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涉农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包括资金安排额度、支出科目、资金使用方式、绩效目标、实施主体等。

五、绩效目标管理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一)分类设置绩效目标。按照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部门分工,各牵头单位结合6大类支持领域的特点分类设置绩效目标,突出不同领域的政策目和的和工作任务。其中:县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约束性任务的绩效目标,由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在下达约束性任务清单时同步下达;指导性任务的绩效目标,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按要求编制本项目绩效目标。

(二)分类开展绩效考核。县级每类资金的牵头部门分类组织涉农资金绩效监控和自评,按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并报上级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积极配合省市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定期评估各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三)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县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年度规划目标等,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由县级组织实施的项目,科学设施本区域绩效目标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负责。绩效目标应全面涵盖产业、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确保与政府政策目标、社会公众需求、财政投入规模、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匹配。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列入项目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财政、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指导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审定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特别是协调统筹行业间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工作,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各类涉农牵头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涉农资金的督促检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约束性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绩效评价等。县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县级要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同时将县级实施方案报送上级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备案,作为工作督导、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的依据;镇村两级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积极探索创新。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机制,加强各大类项目之间、各部门项目之间的衔接,增加项目之间互补性,杜绝重复交叉项目,特别是加大跨类统筹力度,在优先完成中央和省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分清轻重缓急,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集中力量解决本地区涉农领域的关键性、瓶颈性问题,推进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县级按规定在统筹整合范围内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的,审计、财政等部门在各类审计监督中不作为违规问题处理。(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附件:1.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

2.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操作规程

3.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流程图

 

 

 

 

 

 

附件1

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

序号

资金分类

主要任务

部门分工

1

农业产业发展

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绿色、现代渔业,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及保护农田等。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等,改造农村危房,制订乡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保护利用南粤古驿道、乡村旅游开发、乡村旅游景区厕所建设、乡村文化设施等。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参与。

3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

县农业农村局主抓。

4

生态林业建设

培育和管护森林资源,建设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绿美古树乡村,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林业种苗等。

县林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5

农业救灾应急

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等。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参与

6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基建类和非基建类水利项目建设。

县水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参与。

备注:1.除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领域用于农村、农民的资金外,原则上农林水支

出科目的资金应全部纳入此目录。

2.专项目录采取动态调整机制,以后年度按实际情况调整。

3.基建类水利建设项目原则上包括:新建水库、大型引调水、大江大河干流重点

河段治理等重大项目,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排泵站改造、

灌区改造工程,省属水利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省市有关文件明确纳入省市水

利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的其他项目。

附件2

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操作规程

一、建立县级项目库。县业务主管部门结合职能及工作实际,围绕中央、省、市关于三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相关涉农专项规划及县委、县政府在涉农领域投入的县重点建设项目等,做好项目的研究谋划,加强涉农项目论证和储备,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级项目库。

二、制订部门资金安排方案。县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分类整体下达的资金,结合本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规划,按《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资金分类六大类项目,编制部门项目资金安排方案,并报县财政部门汇总。资金安排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区分由省市组织实施的项目和县级统筹实施的项目。

(二)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

(三)明确各类资金安排情况、任务完成计划、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等。

三、审定县级资金分配方案。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分类整体下达的资金后,应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报告。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安排方案分类汇总,编制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呈报县级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议,经审定同意后,制定县级资金分配方案。

四、整体下达涉农资金。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到业务主管部门,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明确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

五、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县业务主管结合下达涉农资金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的任务清单等要求,对由县级统筹实施的项目设立任务清单,明确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牵头部门分类汇总任务清单报县财政部门,随资金分配方案同步提交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财政部门将任务清单与资金一并下达,同时报送上级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备案。任务清单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优先保障完成中央和省市确定的约束性任务,且约束性任务应与对应下达的资金相匹配。

(二)县级组织实施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项目库中挑选具备实施条件的成熟项目安排资金,并明确本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

(三)各项任务具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及完成任务的基本要求。

(四)对需多年实施、滚动安排的任务,应合理界定每年任

务量;对需在特定时期施工或季节性强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其完成时限。

(五)对原上报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约束性任务与下达的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存在差异的,原则上按照事随资金走的方式,不扩大约束性任务数量和范围,并由县业务主管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五、明确部门责任。按照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的要求,在县级领导小组的统筹下,落实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好任务清单,并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后,县级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情况,按季度报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预算年度终了及预算执行完毕,县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省市牵头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六大类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省市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重点涉农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关注绩效评价结果。县级审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对负责资金分配使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3

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