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0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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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府函〔2020〕10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现将《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贵良,联系电话:0753—4335800。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救治”的原则,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针对疫情发展的趋势,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通报和共享,联防联控,开展健康监测管理,及早发现输入病例,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有效保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书记吴晖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朱少辉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傅国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学希、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周铁伟、县政府副县长甘飞鸿,县政协副主席人选、交通运输局局长邹志轩,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湘衡,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刘旭伦为副组长,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县府办公室等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周铁伟同志任组长)、疫情防控组(甘飞鸿同志任组长)、医疗救助组(李金文同志任组长)、宣传信息组(刘敬东同志任组长)、外事港澳组(张爱芳同志任组长)、物资保障组(宋学希同志任组长)、督查督办组(周铁伟同志任组长)、社会稳定组(傅国强同志任组长)、社区疫情防控组(温志清同志任组长)、集中留观组(甘飞鸿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周铁伟同志兼任。

  主要负责定期会商研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书记吴晖为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朱少辉为常务副总指挥的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甘飞鸿同志担任主任,彭云洪、陈群添、刘旭伦、张景山同志担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等33个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组,即综合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医疗救治小组、外事港澳小组、宣传信息小组、物资保障小组、督察督办小组、社会稳定小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集中留观小组。

  主要负责定期会商研判应对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各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排查力度,严防病例输入。

  1.开展来往五华人员检测。在汽车客运站等重要区域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来往五华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同时设立1个留观室或临时隔离场所,发现发热病例旅客应立即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可疑对象,给患者戴上口罩,用救护车转运到五华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

  2.设立联合检疫点。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在五华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县道公路路口设置联合检疫站,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全面检查,对所有来往五华旅客重点是湖北省和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开展24小时体温检测。

  3.开展酒店人员健康监测。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科工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各类酒店、旅店,全面加强对五华在住人员排查,加强体温监测,提供口罩,给予健康提示,提醒自我主动隔离,做好个人健康自我申报。发现湖北省(武汉市)来五华人员,立即通知属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属地镇登记造册,加强隔离管理、健康告知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病例,立即转送五华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

  4.加强农社区防控。各镇、村(社区)全面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专班、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社区或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组建由镇和村(社区)干部、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民警组成的“三人工作小组”排查湖北省(武汉市)来五华人员的健康情况。及时发布通告,通过交通运输、三大运营商等部门和“健康五华”、“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获得信息,掌握14天前湖北省(武汉市)来五华人员的信息,实行“一人一户一车一档”管理模式,做到不到期不销号,对排查人员早、晚一次连续14天进行健康监测。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采集鼻咽拭子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开展学生健康监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落实学校提前掌握学生假期有无到湖北省(武汉市),如到过还没有返回五华,推迟返五华时间。对从湖北省(武汉市)返五华的学生进行14天医学观察,每日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如出现发热和其他症状,学校应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排查和相关后续工作。

  (二)加强措施落实,严防疫情扩散。

  1.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县指挥部指定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对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鼻咽拭子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一旦检测发现阳性,立即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加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规范管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做好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期间的人文关怀、生活起居等各项保障工作。

  2.加大发热门诊患者筛查力度。县指挥部指定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初筛,县疾控中心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初筛及复核。组织开展强化应急监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开展应急监测排查。

  3.加强人员聚集活动管理。各镇要加强对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所有民俗、商务、文体等大型集体活动,对文化旅游设施实行闭馆或停止开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要充分利用小型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大型现场会议活动一律取消或延后;充分利用线上办公及粤省事、粤商通等“数字政府”移动平台办理有关事项;大规模餐厅、饭堂充分利用错峰就餐、分餐用餐等形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号召全社会减少或不组织群体性聚餐、减少走亲访友、到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等。居委(社区)、村委要严格管控辖区内的群体性聚餐,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防止疫情扩散。各镇居委(社区)、村委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老弱病残等重点人群的生活起居、疫情防护等工作。

  4.适时推迟开工及开学时间。全县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经批准提前复工企业除外)。中小学校、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开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020年2月24日前不开学,开放大学2020年3月1日前不开学。具体按县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镇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春节后开展一次全县统一行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车站、市场、医院的环境整治,防止疾病传播。加强社区科普,提倡健康饮食,保持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规律起居和健康心态。

  6.规范开展垃圾管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等场所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安排专车转运,直送生活垃圾厂(场)进行处理。规范废弃口罩投放和收运,对普通人员、有发热等症状患者和疑似病例及护理人员废弃的口罩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加强环卫等作业人员的健康防护,严格作业流程,强化标准化管理。

  7.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特别要加大农村和基层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同防控疫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医疗救治,严防死亡发生。

  1.加强患者救治。指定五华县人民医院为县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对确诊患者专车转运到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实行统一集中救治。同时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医务人员感染。

  2.加强病例发现。全县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诊室)管理,对发热病人进行筛查,避免交叉感染;实行首诊负责制,强化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特别是此前14天内到过疫情发性地湖北省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加强知识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技能、院感和个人防护、患者费用保障政策等内容,组织开展全员知识培训,重点是一线基层医务人员、联合检疫点工作人员的知识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培训内容,提高防护和诊疗能力。县技术专家组负责向各镇各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并开展师资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在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镇党委、政府对疫情工作实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事项,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研判本地疫情形势和发展规律,结合实际制定周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到人;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情况报送机制,信息报送实行统一口径,及时将掌握的疫情信息报告指挥部,不得迟报、漏报、误报、瞒报,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抓好落实和事态跟踪。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镇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做到群防群治。

  (二)强化物资保障。

  各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全面掌握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救治器械、设备设施等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全力抓好医疗物资的生产、调运、分配工作,满足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迫切需求。摸排掌握本地区重点企业的产能、库存、原材料供应、上下游产业链等情况,大力推动同类企业转产转型生产防护用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迅速复工复产、扩大生产。积极发动海内外乡贤侨领、热心企业和个人捐赠物资,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规范管理捐赠物资。加强应急运力和通行保障,确保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满足防控一线和群众生活基本需要。要严厉打击哄抬防控物资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指导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企业发挥市场供应保障独特作用,更好保障居家群众生活用品需求。

  (三)强化费用保障。

  各镇和县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落实好相关待遇。对履行工作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强化舆情引导。

  各镇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让群众和企业充分理解、支持党委和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要按照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公布疫情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责。要加强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和科普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社会信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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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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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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