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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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发[2018]36

关于开展全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站、工商质监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188号)以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122号)、《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梅市安办〔201811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方面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特别是贸易经营企业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和改装车辆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的。

2、经营许可证逾期未依法取得延期换证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许可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的。

3、超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的或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设计、设备设施选型及试生产方案未按规定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组织生产运行的。

5、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培训考核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6、未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危险场所进行动火、动土、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的。

(二)烟花爆竹领域方面

1、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的;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2、批发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在批发仓库内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将执法收缴的烟花爆竹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的,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为的;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3、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行为的;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

4、使用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同一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多车烟花爆竹的;不按规定地点装卸烟花爆竹的;违规跨区域配送烟花爆竹的。

5、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

二、时间步骤

2018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10月中旬至1030日)。全镇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市、县领导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要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企业专题会议,提出严格的具体要求;要宣传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信息举报机制。

(二)集中检查阶段(111日至1215日)。

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按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采取定期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对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的行为,采取拉网式排查。以村级为单位,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根据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取得工作成效。各村(居)委、相关单位应于1212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书面报告镇安监办(传真:4422169,邮箱:whhdzajb@163.com)。

(三)巩固提高阶段(1216日至1230日)。镇安监办将对全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以巩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到位、隐患依然比较突出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居)委、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及时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分析当前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此次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解决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应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签订并公布《安全生产主体承诺书》和《风险公告栏》,做好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不在许可证规定范围外存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作出承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许可的负责人和专职销售人员,与实际经营者身份不相符的,应视作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三)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运输、城综等部门要遵照法律法规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122号)规定的工作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制定可行性的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上下功夫,在治理习惯性、顽固性违章行为中见实效,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的根本好转。

(四)明确重点,重心下移。此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是整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问题。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工作重心下移,落实村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以村级为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将老旧厂房(场所)、果园及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者和烟花爆竹经营者相关住宅房屋作为检查重点,逐村逐户进行过滤,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各单位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信息举报机制。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