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总)支部、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两新”党组织: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梅州市委关于成立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五华县委关于成立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成立河东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叶定思 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伟权 党委副书记
邓日新 党委副书记
张裕琴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斌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勇鹏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其中,刘斌同志为常务副组长。
成 员:宋梅花 纪委副书记、社会保障事务办主任
杨英辉 党政办负责人
杨 静 组织干事
周巧青 宣传干事
陈 灏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负责人
黄耀东 经济事务办主任
薛益明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陈钦华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办、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曾锡华 农业事务办主任
黄伟明 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戴明俊 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
李超华 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朱国玉 财政结算服务中心主任
谢盛昌 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周伟堂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木新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纪委办、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研究我镇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
2.加强对我镇主题教育的指导,统筹推进全镇主题教育工作。
3.及时掌握全镇主题教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4.强化工作指导,加强与县委沟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主题教育质量。
5.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工作制度
1.工作会议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和主题教育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听取我镇主题教育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我镇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报组长审定,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2.请示报告制度。开展主题教育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主题教育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对需提请镇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
3.公文审批制度。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由组长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发。
中共河东镇委员会
2019 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