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及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6-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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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发〔2020〕21号

关于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及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相关单位、镇属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20〕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及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镇持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着力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析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财理念,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和非法集资,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发生,维护我镇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成立河东镇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组长:邓日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高文  副镇长  

  成员:黄耀东  财政所所长

  杨英辉  党政办主任

  薛益明  民政办负责人

  周巧青  宣传干事

  谢盛昌  人社所所长

  温湘君  村建办主任

  范汉秋  扶贫办主任

  陈  灏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人

  何伟芳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业组组长

  赖伟城  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组组长

  刘旭礼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悦松  司法所所长

  张小平  河东派出所所长

  李鉴华  油田派出所所长

  戴伟强  平南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处非办),办公地点设在财政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高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财政所黄耀东同志担任。

  三、活动时间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年性工作,要求持续不间断开展,其中定于6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四、宣传重点及渠道

  要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

  (一)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要着眼重点区域,对村(社)区、出租屋”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商场、市场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发动党员群众、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村(居)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完善机制,持续宣传。各村(居)各部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做出品牌。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创新方式方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