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一周预警(8月31日至9月6日)
时间:2020-09-08 来源:平安五华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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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9月2日16时许,五华县华城镇Z(女,23岁)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有人使用Z的身份证注册了手机号进行犯罪活动,让Z到北京市朝阳区报案,并将电话转给了自称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张警官”。

“张警官”让Z添加QQ号并进行视频对话,在视频对话中引导Z在苹果手机上登陆了一个陌生域名,并要求Z输入自己银行卡号、登录密码、用户名、手机号、交易密码后,下载一个名为“安全防护”的APP,关闭手机短信提醒并将微信的钱提现至银行卡。后Z发现银行卡上的钱被转走,这才意识到被骗了,共计损失11300元。

警方提醒

    1、公检法不向群众询问银行卡密码,不设立“安全账户”,凡是询问银行卡密码、要求输入银行卡密码、要求把钱转入“安全账户”的,均为诈骗。

    2、不要在不熟悉的陌生软件、网址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等,以防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盗用。


案件回放

    9月3日20时许,五华县棉洋镇X(女,19岁,学生)下载了名为“青盲社兼职-薪资日结在家可做”的软件,并添加了对方“接单员-杨清”的QQ。

在对方的指引下,X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支付2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的1次、银行卡向对方银行卡转账2次后,发现被骗,共计转账5次,损失15343元。

警方提醒

    1、刷单行为本身便属于违法行为,不要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2、凡是要求先垫付金额的刷单要求,均为诈骗。

防骗口诀

不明电话及时挂,可疑短信不要回;

卡号密码要保密,身份信息勿轻填;

视频通话可造假,认真核对不轻信;

捂紧口袋多留神,资金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