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通告
时间:2020-02-0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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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疾病传播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我县公共文化场馆和部分服务业经营性场所暂停开放或营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我县境内的住宿、美容美发、沐浴(含沐足)等服务业经营场所暂停营业;《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中要求暂停开放或营业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和棋牌室、影剧院、游艺场所、歌舞厅(含KTV)、网吧、音乐厅等文化经营单位继续暂停开放和营业。以上单位应在门口张贴暂停开放和营业告示,恢复开放和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部分有客人入住的住宿场所,确需营业的,需对入住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每天不少于1次),如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按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将以上要求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即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