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双华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公 告(一)
时间:2020-01-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双华镇根据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春节元宵期间,全镇各村(居)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此要求贯彻落实到村一级各类群众聚集活动。

  二、从即日起,全镇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暂停对外开放;全镇范围内所有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等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三、从即日起,全镇所有景区(双华镇天堂山景区、天堂山大峡谷景区、高山寨景区等)暂停举办一切群众聚集活动,暂停开放。

  四、从即日起,关闭全镇宗教活动场所(高山寨、太阳塔、白云庵、慧云庵等,包含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直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再行恢复开放。

  五、呼吁广大群众尽量不参加聚餐,不参加各类聚集性的民俗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尽最大努力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做好个人防护,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要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六、近期从湖北、武汉返乡的人员,要到就近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管理,早晚测体温;务必居家观察,尽量不与外人接触并不得外出;各村(居)要落实属地控制措施,如不听劝止,将采取相应措施。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请及时拨打双华镇卫生院电话:4271263。

  七、各村居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公告


双华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