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乐广高速清远
路段“6·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交警大队:
现将《梅州市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乐广高速清远路段“6·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梅市安办函〔2018〕1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梅市安办函〔2018〕180号梅州市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乐广高速清远路段“6.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pdf
粤安办明电〔2018〕17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乐广高速清远路段“6.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