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1-1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8116805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五华县县城工业区(五华县合创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约1200m2,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项目建成后年产铝合金制品100万个

1.废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气:加热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至屋顶排放,其高度15m),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抛丸、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界能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的要求;脱模废气、喷漆废气经喷淋塔+UV光催化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至屋顶排放,其高度15m),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4.固体废物:熔化炉渣、废包装材料分别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工回用。抛光、抛丸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辅材料回用于生产;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