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令期间违规野外用火,严惩!
时间:2021-01-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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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我县森林防火期,冬春季干燥多风季节,火灾隐患突显,防火形式尤为严峻。1月1日至1月13日,五华公安已依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0宗,查处失火案3宗,刑事拘留3人。


1月12日下午18时,华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华城镇齐乐村发生山火。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饶某龙,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审讯中,饶某龙对自己在齐乐村自家猪圈侧的山地野外生火,导致山林被烧,过火面积超过30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饶某龙依法刑事拘留。

1月12日上午10时,岐岭派出所接到岐岭镇干部报警称:在辖区黄福村发生山火。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随即将违法人员赖某堂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赖某堂于1月12日上午10时在黄福村用打火机点燃鱼塘边上的干草,导致周边山林着火燃烧。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赖某堂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失火,一旦造成火灾,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请广大群众不要违规野外用火,随意焚烧枯枝及废旧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