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加快推进2018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民政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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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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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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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加快推进2018年农村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体系,2018年我县被省民政厅定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县。为抓好、抓紧落实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确保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国泉 副县长
副组长:刘南文 县人防办主任
江锦城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柏青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邓志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钟党政 县科教系统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吕淑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裕杰 县残联副理事长
张宏军 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志荣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时间要求
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救助保护机制。
1.民政部门负责、团县委协助录入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实行动态更新,对有困难的儿童进行救助,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作用。利用12345、12355未成年人保护短号热线,及时掌握、了解未成年人情况。
2.教育部门负责在全县每个学校设置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栏。
3.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碰到的问题及困难,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和胁迫、诱骗儿童犯罪行为,利用儿童进行扒窃、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采取依法处置。
4.司法局负责为困境儿童和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二)落实基本权益保障政策措施。
1.民政部门负责、县残联协助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年满18周岁孤儿仍在校的继续发放,困境儿童的纳入城乡低保。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儿童按相关政策送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的要签订寄养协议,为孤儿和困境儿童购买医疗保险。
2.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镇属单位对无力监护或无人监护的儿童落实监护人。
3.教育部门负责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控辍保学,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寄宿生活达标。
(三)强化服务功能。
1.县救助站悬挂未保中心牌子。
2.县关工委负责,县民政局、教育局协助全县16个镇中心小学各成立一家留守儿童“爱心之家”,并开展活动。
3.县民政局负责全县25名儿童督导员(16个镇每个镇配备1名、未保中心4名、县民政局5名)的招聘工作,并对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培训2次以上。
4.各镇负责落实每村选定一名儿童主任,造册并上报县民政局事务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要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重点,做好动员部署,有针对性地确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和实施安排。
(二)明确责任分工。“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要充分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在示范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使示范活动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注重工作实效。“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要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创建活动实实在在,工作成果扎实有效,通过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示范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的过程,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