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兴莱鞋业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公示
时间:2020-12-1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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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经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核查情况,符合法定条件,拟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3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