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现公布第一季度拖欠劳动报酬违法案件。
案件1 :2021年1月8日,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股接到投诉,称郭忠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并企图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
经查,郭忠,身份证号码:5113231981****4934,户籍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镇郊,由其承包的五华县水寨镇红木产业园30-31块地的1号、2号厂房工程建设项目,拖欠7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236772元。2021年1月12日,五华县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责令书,郭忠逾期未履行,甚至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
2021年1月12日,五华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