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
▲1.危化品罐区和仓库。
①调校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②危险化学品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
③储存场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
④易燃易爆储存场所是否有非防爆电器设备未清出;
⑤储存设施或场所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处置;
⑥未按国家标准规定妥善处置完危废物料和设备内残余物料;
⑦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未及时开窗通风;采购危化品原材料或产品是否有一书一签;
⑧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五双”制度和日常巡查是否落实;
⑨林产化工企业重点防范松脂原料池及罐区等防护设施是否老化坚固。
▲2.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①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参数信息处于不间断监测状态且中控室参数信息与现场一致;
②重大危险源按照最新标准重新进行辨识并备案;
③中控室查询数据记录均保存1个月且报警信息均有处理记录;
④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⑤罐区、管道阀门等配备的自动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正常状态;
⑥所有防雷装置、特种设备和所有安全附件均处于有效期。
▲3.危险工艺。
①岗位人员持有效危险工艺作业证上岗作业;
②岗位工人上岗前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物料特性和应急处置;
③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现场表指示数值、DCS 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且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
④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与设计专篇一致;复产前工艺运行记录未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情况;
⑤所有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现场;
⑥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仪表均处于检测有效期且正常使用。
▲4.特殊作业许可。
①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如实开展了安全风险分析和安全条件确认,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作业安全风险及安全防控措施;
②危险作业许可票证动火作业等级确认正确、开展了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采样监测且符合要求、做好逐级审批签字并安全验收;
③复产前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并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④询问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情况;
⑤开车过程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提级审批。
来源:梅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