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重点针对烟花爆竹销售者的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查,检查是否无证经营,是否异地经营,是否“上宅下店”、“前店后宅”,是否销售“三无”、“过期”烟花爆竹,是否堆放混乱、超量储存,是否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消防设施是否齐备等情况,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商户,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检查中,工作人员还耐心向经营户讲解了烟花爆竹如何合理存放、销售等安全知识。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店239家,取消无证经营12家,异地经营3家,依法收缴鞭炮烟花187箱、儿童燃放类产品1批,扣押运输车辆1辆。在检查过程中,严格要求各烟花爆竹销售店严格落实购买烟花爆竹实名制登记制度,要求各镇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销售摔炮、擦炮等经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以及钻天猴、地老鼠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产品,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我县春节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