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又开始了,你知道缴多少吗?
答: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二、新年度参保缴费时间有变化,你记住了吗?
答: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新年度参保缴费方式更多样,你掌握了没有?
答:除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
2.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3.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各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
4.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特别提醒: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县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参保所属社保部门进行更正。新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四、新生儿错过参保缴费期怎么办?
答: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标准有调整,你了解了吗?
答: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待遇标准见下表:
险种
|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
基本险
|
大病保险
|
普通住院
|
大病保险
|
基本险
|
大病保险
|
合计
|
|||
城乡居民医保
|
市内
|
一级
|
200元
|
普通人群7000元;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0元
|
95%
|
普通人群75%;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85%
|
50万元
|
普通人群2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设限额
|
普通人群70万元
|
二级
|
450元
|
85%
|
|||||||
三级
|
650元
|
65%
|
|||||||
市外
|
备案
|
参照市内同级
|
60%
|
||||||
未备案
|
1000元
|
50%
|
补偿比例相应降低10%
|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实现了市内即时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范围也不断扩大,参保人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