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 通知公告
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
时间:2020-02-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要求和梅州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广东省五华县安流镇东礼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见附件)在五华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意见的,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到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地矿股(联系人:詹瑞霞,电话:0753-4430860)。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在公示期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地矿股查阅报告。

  2020年2月26日

  

    附件:《广东省五华县安流镇东礼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评估机构: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师:唐宏  聂爱

  主要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5.8年

  拟动用可采储量:115.56万m3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提交日期:2020年2月19日

  评估结果:269.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