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历史补充耕地核查整改暨垦造水田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0-08-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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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统筹解决历史补充耕地核查发现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到2020年底前垦造水田30万亩的工作目标,8月20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历史补充耕地核查整改暨垦造水田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云州,厅二级巡视员王祖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省历史补充耕地核查及垦造水田工作情况,听取了各地级以上市关于历史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及垦造水田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就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一、认清严峻形势,引起高度重视

    补充耕地核查和垦造水田工作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带着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去做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事关全省补充耕地指标能否正常用于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项目能否顺利落地。

    此次国家核减我省补充耕地指标后,多个县(市、区)耕地指标库出现负数,全省各地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将面临严峻形势。

    各地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转变对补充耕地“重开发、轻管护”的思想观念,彻底打消观望、犹豫的心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严起来”的态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补充耕地核查整改、欠账偿还和垦造水田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过硬、管护到位。

二、明确主体责任,按期偿还欠账

    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职责,是本辖区补充耕地欠账偿还的责任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在市域内各县(市、区)间有序调剂使用剩余的补充耕地指标,帮助有欠账的县(市、区)渡过指标短缺的难关。

    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补充耕地指标欠账偿还方案,明确通过不实补充耕地整改、新开发补充耕地、市域内或跨市域调剂、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等各种方式偿还欠账的具体措施和数量,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在2020年底前以市为单位组织还清补充耕地欠账。

三、扎实推进整改,挽回更多指标

    各地务必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补充耕地指标,抓紧对本辖区不实补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实地核查,针对项目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因地制宜、能改尽改的原则,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尽可能多地挽回补充耕地指标。

    要紧紧抓住当前到年底的利好政策窗口期,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确定不实补充耕地整改工作的具体安排,明确整改地块的位置、范围、面积、地类、整改措施及资金保障等,纳入补充耕地指标欠账偿还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四、加大垦造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各地对历年实施但目前仍未完工的垦造水田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尽快完工;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整改,确保今年底前完成验收。

    承担2020年集中垦造任务的地方,在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后,要尽快组织进场施工,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年度垦造任务。

    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地类、土壤、水源等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提前开展2020年新增下达垦造水田计划任务分解下达、踏勘选址等相关前期工作,加快垦造水田工作实施进度。

五、加强种植管护,及时补录信息

    各地必须加强垦造水田项目种植管护,确保处于正常耕种状态,保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真实性,避免复核不通过被核减指标。此前尚未提交新增耕地核定资料的,要于8月底前将相关信息补录完毕并将新增耕地核定成果报省。

    省厅对垦造水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进行复核时,项目建设后影像不能支持佐证耕地利用现状为水田的(种植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将不予通过复核。

六、强化质量管控,严防廉政风险

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和垦造水田工作涉及到大量财政资金,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高度重视项目质量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主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要把工程质量、廉政建设作为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和垦造水田工作的生命线来看待,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把握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和垦造水田项目建设等重点、关键环节的易发多发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确保相关工作经得起检验。

厅耕保处、修复处、调查处、管制处、测绘院、整治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耕保科(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