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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6-06-2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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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华府办函〔2016140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015—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已经20166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23 

 

 

 

五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015—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3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8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现制订我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推进我县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力争使我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使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育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二)创新机制,强化补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范围对象

乡村教师指我县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五、主要举措

(一)着力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提高乡村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针对乡村学校留守儿童多、条件艰苦、学习资源不足等现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乡村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加强乡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

(二)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乡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通过支教将富余学科教师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

(三)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正常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认真落实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和省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有关政策。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1次体检。

(四)完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县编办和财政局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开足课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修订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标准,新增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县城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县教育局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城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七)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有效整合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按照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逐步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和各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落实乡村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参加学历提升并获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八)完善乡村教师荣誉机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中,评选表彰名额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活动,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和奖励。多种形式宣传乡村教师扎根山乡、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社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督导检查。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和推进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部门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创强争先强师工程督导检查范围以及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县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五华县乡村教师支持

计划实施办法》的解读材料

 

乡村教师:指我县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在岗教师。

绿色通道 泛指简便、安全、快捷的途径和渠道。在此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

 三支一扶: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在此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广东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广东大学生到农村任教可享受退费政策。

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指向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因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指有效引领广大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