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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医疗保障局上线民声访谈(文稿)
时间:2019-08-28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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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访郑遂方(党组书记、局长)

  记者:医疗保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在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医疗保障局,把医疗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近段时间来很多老百姓都很关心医疗保障这个民生保障问题,所以我的第一个问题想请我们的郑局长跟大家介绍一下医疗保障局的基本情况,具体职能是什么?

  郑局:非常感谢五华广播电视台民生访谈节目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介绍一下我们医疗保障局的基本情况。五华县医疗保障局是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于今年3月挂牌成立,主要承担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职责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职责(也就说原社保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原民政局的医疗救助;原发改局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都划入我们医疗保障局职能范围)。

  记者:据我们了解,县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已经顺利开展,下一步又将如何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工作? 

  郑局:好的,我们接下来将通过如下措施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行风建设,自觉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确保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打造一支业务熟、作风硬、肯实干的干部队伍,塑造履职尽责、干净廉洁的队伍形象。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障基金又被称为“救命钱”,是老百姓看病、住院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加强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综合运用智能审核、现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三是抓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做好医疗待遇“一站式”结算服务,减少贫困患者跑腿垫资压力。

  四是落实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抓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将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和省统一结算平台。

  五是推出便民惠民服务新举措。以“一次办好”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率,让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二、采访李千山(党组成员、副局长)

  记者:李局,你好,医疗救助原来是民政局的职能,现在经过机构改革,职能已经转隶到县医疗保障局,很多群众想了解一下医疗救助的具体情况,请李局帮我们解答一下。

  李局: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出台政策,对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体,给予适当比例的救助。今年1-6月,我县累计医疗救助4962人次,医疗救助支出725万元。

  记者:那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呢?

  李局:符合申请医疗救助的人员主要是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建档立卡人员、低收入人群和因病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体。

  记者:那医疗救助的形式、比例和额度有什么不同呢?

  李局:上述人群分三类给予救助。

  第一类是五保户、孤儿的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救助100%,年度最高限额不封顶。

  第二类是低保户、建档立卡人员的特殊门诊和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自付部分给予救助80%以上,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含二次医疗救助)。

  第三类是低收入人群和因病致贫人员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自付部分给予救助80%以上,年度最高限额8万元(含二次医疗救助)。

  记者:那想问问李局,如果有群众需要申请医疗救助,具体要怎样申请呢?

  李局:申请医疗救助分二种形式。一是市内门诊、住院治疗的人员实行一站式结算救助,申请人入院治疗时携带身份证即可在医院申请医疗救助。二是市外治疗符合救助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病症证明书、医疗费用结算单和银行卡等,到户籍所在地镇民政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镇民政部门初核并公示后,报送县医疗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后,由保险公司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三、采访曾梅花(党组成员、副局长)

  记者:请问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是什么时间?

  曾局: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9月1日至 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次年医保年度缴费期,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城乡居民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保。错过缴费期限的不能补缴。

  记者:有些群众想咨询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

  曾局: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到县社保大厅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 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记者:请问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的政策是怎样的?

  曾局:参保人实行定点就医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住 院时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负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一)市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分 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65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住院支付95%、二级医院住院支付85%、三级医院住院支付65%。

  (二) 市外住院。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 险基金的市外住院起付标准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市外医院住院支付比例60%。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市外医院住院支付比例50%。

  记者:现在很多群众想了解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请曾局介绍一下大病保险政策及报销比例?

  曾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 市内住院。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7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 比例补偿;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2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85%比例补偿;不设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

  (二) 市外住院。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参照市内标准支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费用,补偿比例降低10%。

  记者:据了解,我县有五万多人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请问曾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曾局: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限额11万元,超出基本医疗保险11万元进入年度限额30万元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职工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650元,支付比例85%。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1600元,支付比例80%。退休职工市内住院支付比例90%,市外住院支付比例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