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镇圩镇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实施方案
(草案送审稿,截止时间2015.12.1,意见反馈至wh4433340@163.com)
为进一步规范华城镇圩镇自来水价格,加强华城镇污水处理的管理,促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保障城镇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战略决策和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力度的重要部署。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实施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华城镇实际,在调整华城镇圩镇自来水价格的同时,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委托五华县华城供水站代收代缴。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定义
本方案所指自来水价格是五华县华城供水站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按城市供水范围,根据用户用量计量征收。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范围和对象:华城镇圩镇五华县华城供水站(管网覆盖区域)所有供水用户。
五华县华城供水站以外的用户和未经供水管网自行取水用户,其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由我局会同县水务局、环保局、财政局及华城镇人民政府另行研究制定。
三、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立方米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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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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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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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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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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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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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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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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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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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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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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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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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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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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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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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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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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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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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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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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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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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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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行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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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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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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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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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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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环卫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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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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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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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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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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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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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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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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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列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考虑用水消耗因素后的实收标准。
2.特种行业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已放开,污水处理费仍按规定执行。
四、收费主体和代收手续费
华城镇圩镇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主体为华城镇人民政府,污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由华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自来水用户应负担的污水处理费委托五华县华城供水站在收取水费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缴款数额。五华县华城供水站可按收费总额的3%计提手续费。
五、收费资金管理
污水处理费属于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五华县华城供水站每月随水费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代收代缴手续费减除),均应当按月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并如实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
六、救济政策
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免收污水处理费。
七、本方案由五华县物价局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此前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政策如与本方案有抵触,以本方案为准。
五华县物价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