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每月按不超过其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得超过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