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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
时间:2021-01-29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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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根据户籍条例,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