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大埔县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不动产登记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一宅多户的按单元登记,由全部权利人共同申请,共同共有享有产权记载在同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上,可以多人分别持证。
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具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为一个不动产单元。如果房屋四周空地符合不动产单元的设立条件,根据权属来源材料,记载宗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