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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上调为1750元!
时间:2025-03-03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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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将于3月1日起

上调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图片

《通知》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620元统一调整为175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新开户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

存量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无需按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于2025年7月1日年度调整时间段统一调整。

据了解

此次缴存基数调整是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的具体举措

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促进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