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异地就业的梅州生源毕业生(即报到证开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梅州市教育局的),需提供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并由接收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在接收证明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及盖章,带证明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