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方式线下办理:单位提供材料到任一公积金办事网点或受委托银行办理。线上办理: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三)办理材料1.单位证明材料(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的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