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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2023-05-12 09:09:15)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规定,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调入的当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