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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电价要涨了?广东电网最新回应 (2023-11-10 16:21:04)

答:  广东居民生活电价标准没有改变  根据回应,广东电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销售电价,不存在擅自或变相调整电价的情况。《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公布了广东省居民生活电价价目表。居民生活电价标准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至今。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没有改变  据了解,根据《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11月至次年4月)执行非夏季标准。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便已实施。广东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广州夏季居民电价第一档为0~260度,第二档为261~600度,第三档为601度及以上。非夏季电价第一档为0~200度,第二档为201~400度,第三档为401度及以上。一、二、三档的电价分别为:0.58886875元/度、0.63886875元/度、0.88886875元/度。也就是说,无论是夏季还是非夏季,相应档次的价格不变,变化的是档数的电量标准,非夏季标准更加容易“跨档”。  那么居民阶梯电价到底怎么计算呢?  总电费=第一档用电量x第一档电价+第二档用电量x第二档电价+第三档用电量x第三档电价举个例子,假设广州街坊李阿姨家2023年10月和11月的用电量均为600度。根据公式计算得出:李阿姨家10月电费约为370.32元,11月电费约为423.32元。由此可见,在同样的用电量下,因夏季与非夏季电量档位标准不同,费用会不一样  目前,市民可前往“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通过“电费账单”“电量日历”功能查看自家每月、每日的用电情况。如遇用电问题,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通过“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