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水务局:不可以。2012年8月,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水移民[2012]22号)。《暂行办法》规定,我省的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统一实行项目扶持方式,按照总体规划、一村一策、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前10年后期扶持资金,共6000元,其中3600元用于移民住房改造,其余2400元由移民村统筹用于移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后10年后期扶持方式由省再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