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兴宁市公安局:根据户籍条例需提供:1、申请人书面报告;2、入户申请审批表;3、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的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4、入户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辖区派出所对申请入户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制作综合调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