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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4-27
主题:
关于撂荒地
内容:
我想知道原水田或耕地撂荒地是否有补贴,补贴标准的文件是哪个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4-27
答复时间:
2026-04-27
答复单位:
梅州市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内容:

原水田或耕地撂荒没有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精神,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的,不予补贴。对于之前停止发放补贴的撂荒耕地,完成复耕复种的应及时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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