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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4007224488M/2025-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09-30
名称: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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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五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城区管道燃气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216号)等规定,综合考虑近年来我县城区管道燃气价格联动机制执行的实际情况和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参考周边县(市、区)的价格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调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价格统一下调0.15元/立方米。调整后,第一档基价为4.75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5.25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5.75元/立方米。集体用户用气价(含执行居民用气价的优惠对象)调整为4.83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4元/立方米。调整后,非居民用气价格不高于5.8元/立方米。

  二、优惠政策

  对在五华居住的烈属、特困人员、孤寡老人、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基价的80%计收气费。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调价政策,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确保市场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