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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拟在全县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
时间:2021-02-20 来源:五华发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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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下午,五华县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听证会,社会各界参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全县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以下简称《通告》)。目前,该《通告》(草案)已经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以后通过相关法定程序后正式发布实施。

  笔者从听证会上获悉,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代表有各镇人大主席、县直有关单位选派的代表、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烟花爆竹销售户代表、律师代表等,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通告》(草案)。

  据了解,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五华持续高温干旱,气象部门连续多日发布了最高级别的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同时该县也发生多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森林火灾,不仅造成空气污染,也严重破坏了生态资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和行为均表示深恶痛绝。鉴于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顺应广大群众的呼声,该县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24条、《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种类包括各种烟花、鞭炮、拉炮、摔炮、火箭、魔术弹、地老鼠、孔明灯等。对于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华并非首创。2020年1月,与五华县毗邻的揭西县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举措收到了明显效果,全县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森林火灾得到了根本遏制。该县近年来成功创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国家绿化先进县、粤东地区首个“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效益指数位居《2020中国天然氧吧绿皮书》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