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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414240072244458/2020-00179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3-12
标  题: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华府办函〔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03-12
字号:
华府办函〔2020〕20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五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为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无废城市”的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带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属地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五华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和终端处理等方面实际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与终端处理的有效衔接,形成科学、长效、合理的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主要目标。

  至2020年底,城区配套完善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中转、处理设施,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选取3个有条件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建成公园社区等1个以上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至2022年,城区3个以上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2025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科学管理

  (一)明确实施区域。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水寨镇、河东镇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区域,其中试点区域需明确至村(社区)。(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二)确定分类标准。按照《五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和我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将城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建筑、医疗、工业等其他废弃物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实行分类责任制。依照《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履行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管理责任人应做好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台账、知识宣传、收集设施设置,指导和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鼓励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的小区内选择固定时间和场所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通过垃圾分类累计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等形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小区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四)确定分类模式。以城区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为基础,可引入垃圾分类专业机构,由环卫部门(企业)、专业机构、公共机构和企业共同推动。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仍由环卫部门(企业)按现行模式进行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专业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专业机构进行收运,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家具、大型盆栽等家庭绿化垃圾及家庭零星装修垃圾,由产生垃圾单位、个人交由专业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分类体系

  (一)建立投放体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有条件的社区可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科学合理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等。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居民生活区适当配备引导员,做好现场宣传和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团县委,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分布合理、标志规范、数量满足、环境友好。有条件的可向居民提供可降解的垃圾分类收纳袋。新建住宅区必须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规划条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1.居民住宅区。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有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小区物业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无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当地镇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各小区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居住人数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设置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个物业管理单元设置不少于一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住宅区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对可回收物采用玻璃、塑料、金属、纸张、织物等进行细分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2.公共机构和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办公场所,一般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三分类。设有食堂或生活区的上述区域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自行采购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收运处置。选取部分学校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进行细分类,由专业机构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负责其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机场、车站、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生鲜市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贸、生鲜市场(超市)可结合实际提高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比例。(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三)完善运输体系。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的密闭、环保、标志明显的垃圾运输车辆。2020年6月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环卫所)和水寨镇、河东镇要配齐满足需求的厨余、其他垃圾运输车辆;专业机构配齐符合标准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充分考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消纳能力和运输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科学配备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处理体系。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相匹配的垃圾终端处理体系,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的原则,宜焚烧垃圾进行焚烧处理。2020年9月底前,完成城区各种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设施建好运营前我县产生的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进行收集储运。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加强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关闭取缔不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为站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促进源头减量。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加强对农贸市场、零售行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或可重复使用的收纳袋。推动酒店、宾馆、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酒店用品供应。严禁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邮政公司)

  四、推动习惯养成

  (一)夯实教育基础。县教育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知识宣讲、学生创意作品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列入学生德育教育范畴,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结合实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活动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开展立体宣传。县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县住建部门负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海报、宣传册并分派到各镇村基层一线,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市民推送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各相关镇村(社区)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做好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五华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五华分公司、中国移动五华分公司、中国联通五华分公司,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群团作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

  (四)强化示范引领。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干部职工家庭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水寨镇、河东镇各选取1条街路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到位、宣传到户、督导到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具有五华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此前已经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五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水寨镇、河东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对应的协调机构,按照工作目标,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今后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适当专项经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公共机构和企业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予以鼓励表扬,激励群众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以法律规章的强制性保障分类工作的长期有效性,明确政府与群众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使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生态建设考核,纳入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梅州·美好家园”等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工作简报机制,及时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先进做法等。(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水寨镇人民政府、河东镇人民政府)


  附件:1.五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五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

  附件下载:华府办函〔2020〕20号附件.doc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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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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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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